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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自考办关于办理自考毕业手续的公告

2014-11-23 |  作者: afanda |   来源: 未知 |  共关注:

一、申办毕业手续的条件
1、必考课程成绩全部合格。
2、选考课程达到最低的学分或门数要求。
3、本科专业毕业生加考课程达到所属类型的最低学分或门数要求。
4、实践环节考核或毕业论文成绩与所选的毕业专业、主考学校相一致。
5、如有违规记录,已达到推迟毕业的年限。
6、符合毕业专业的其他条件。
7、未办理过该专业的毕业证书。
8、考生须在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确认本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电子相片和各科成绩等数据准确无误。
二、申办毕业手续时间:毕业手续每年办理两次,分别为:6月15~20日、12月15~20日。申请上半年毕业的考生,必须在5月1日前办理合并准考证号、转考、免考、考籍数据更正手续;申请下半年毕业的考生,必须在11月1日前办理合并准考证号、转考、免考、考籍数据更正手续。逾期办理者,不能申请本次毕业。
三、办理毕业手续地点:柏泰培训中心(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二路613栋东座)。
四、需提供的资料:
1、专科:通过广东省自考试管理系统(http://www.stegd.edu.cn/selfec)打印的《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要求使用激光打印机、80克/m2(或以上)a4复印纸,考生不得擅自做任何修改) ;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科:基本材料与专科相同;另外,还必须提供原学历(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和省教育厅学历认定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正本及复印件
 
说明:毕业资格的审核权在省考办。市自考办的工作主要是整理并上报材料,能否毕业由省考办审定。如个别考生认为本次无把握可以通过省考办的审核,应作好准备,及早做好按新的考试计划,考齐所有课程的安排。如经省考办审核本次未能获得毕业证书的,无论何种原因,今后申请毕业时,需按以上程序再次办理毕业手续。
    申请毕业时间如有变动,以省考办当次公布办理时间为准,考生可以在12月初或6月初登录深圳招考网(www.51a.gov.cn)查询当次办理毕业手续的流程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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