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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自考办—2015上半年办理毕业申请时间及操作流程

2015-06-18 |  作者: afanda |   来源: 未知 |  共关注:

根据省自考办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15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登记办理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毕业登记前期工作

(一)申请下半年毕业的考生,必须在5月1日前办妥转考、免考、考籍信息更正(含身份证号升位)手续。逾期办理者,不能申请本次毕业。

(二)根据省自考办《关于做好我省自学考试考生前置学历登记工作的通知》(粤考办〔2014〕52号)文件精神,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必须在 5月20日前,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填写前置学历及认证信息,提交省自考办查验,查验通过方可申请本科毕业。

前置学历为我省自学考试毕业的考生,申请本科毕业也需要提供前置学历认证信息。

 

二、申请毕业登记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必考课程成绩全部合格

(二)选考课程达到最低的学分或门数要求

(三)本科专业毕业生加考课程达到所属类的最低学分或门数要求

(四)实践环节考核或毕业论文成绩与所选的毕业专业、主考学校相一致

(五)如有违规记录,已达到推迟毕业的年限

(六)符合毕业专业的其他条件,详见具体专业的毕业说明

(七)未办理过该专业的毕业证书

 

三、办理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请:

1.时间安排:6月15-18日

2.具体要求:

(1)考生在办理申请毕业登记之前,登陆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www.stegd.edu.cn/selfec),确认自己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电子相片和各科成绩等数据,上述数据准确无误后方可申请毕业登记。

(2)请在“广东省自考管理系统”的“考籍管理”栏中进入“基本信息维护”栏目,填写、更正基本信息。基本信息是指考生的籍贯、民族、政治面貌、职业、最后学历、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考生,请在“工作单位”栏目中录入“无”)、联系电话等。信息栏内务必填写能确保联系得上的电话号码,填写完毕请按下面的“保存”键。

(3)进入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http://www.stegd.edu.cn/selfec/),选择“考生入口”,登陆后按以下步骤操作:

① 选择左则栏目上“毕业管理”里的“毕业预测”,按系统提示执行。

② 选择左则栏目上“毕业管理”里的“打印毕业生登记表”,按系统提示执行。

注意:取消《毕业生登记表》的页眉页脚,按IE浏览器左上角的“文件”,选择“页面设置”,将“页眉”、“页脚”里的所有符号清除,按“确定”,关闭此IE浏览器,重新登录系统。

打印时必须使用激光打印机(不能用喷墨打印机)和80g/m2(或以上)的A4纸,双面打印,并注意在打印前先安装PDF软件。考生如无法按要求打印的,可于6月19-20日到中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打印《毕业生登记表》(前往打印的考生必须先完成网上申请)。

考生必须认真校对《毕业生登记表》正面的各项内容(正面内容不能用笔填写,出现空白项请在“基本信息维护”功能中自行修改,然后在背面的有关栏目如实填写个人简历)。

(4)两份《毕业登记表》均须由考生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公章的单位名称须与《毕业生登记表》正面的“工作单位”栏目上的信息一致。如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请到居委会、村委会、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盖公章。

(二)提交毕业申请材料

1.时间安排:6月19-20日(共两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地址:中山市博爱六路12号中山市人才发展研究中心大楼一楼左侧办证大厅,即市委党校旁,联系电话:0760-89989286。

3.需提交的毕业材料(以下的复印件须使用A4纸复印):

(1)毕业生登记表(填写简历、单位签署意见并盖公章)一式两份

(2)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 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还需要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前置学历认证结果(原件、复印件)。

(三)考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下列学历认证方式之一进行登记

1.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提供在线验证码,在线验证码的有效期从登记之日算起不得少于25天;

2.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需提供报告编号;

3.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需提供认证书编号;

4.同时办理自考专科专业和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提供专科准考证号。

5.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办理自考本科专业毕业登记时未取得前置学历毕业证的,在填写前置学历信息后,暂不填写前置学历毕业证号及学历认证信息,但须向省自考办提供学校出具的在读专业及预计毕业时间的纸质证明(可由考生个人提交,也可由学校集体办理,须在5月20日前提交省自考办)。

6.已提供在读专业及预计毕业时间证明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交自考本科毕业申请后,须于2015年7月15日前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补填前置学历毕业证号及前置学历认证信息,提交省自考办核查。未按时补填的,视为放弃本次毕业申请。

本市考生可到以下办理点代办《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①中山市龙腾大学生就业中心代办点,地址:中山市石岐区学院路1号(中山学院北门),办理时间约为7-20个工作日,联系电话:88229171、88365277。

②中山市智海人才市场代办点,地址:孙文东路50号半山翠苑出口,办理时间约为15个工作日,电话:88887626。

学历认证需要较长时间,考生必须提前办好,如提交本科毕业材料时无法提供学历认证结果,则不予受理。

备注:

①申请办理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提供机械类工种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

②申请办理工业电气自动化技术(专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提供电气类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

③申请行政管理学(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提供其专科成绩单。

④申请办理护理学(专科、独立本科段)、社区护理学(专科、独立本科段)、药学(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按专业要求提供有效期内的执业证书(注:证书上必须有“执业”二字)。

⑤医学相关专业的中专或专科毕业生,申请办理营养、食品与健康(专科)专业毕业,需提供中专或专科毕业证书。

 

四、特别声明

1.我办只对考生毕业材料作初审,考生是否符合毕业条件,最终审核权、解释权归省自考办。

2.考生必须在2015年6月20日前上交《毕业生登记表》和相关材料,若不按时上交而造成延误申请毕业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3.领取毕业证:毕业手续办理完成五个月后发放毕业证。考生大约在2015年11月左右可以领取毕业证。具体时间请留意中山招考网(http://www.zszk.com)公布的通知,毕业时间以办理毕业手续的时间为准。

4.考生申请毕业后,可先复印《毕业生登记表》自行保存,如急需开具学历证明,须自行到省考试院办理,受理地点: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省教育考试院信访接待室,电话:020-38627844,38627855 。

 

 

 

中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1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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