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深圳自考2016年旧生报考时间/新生预报名流程-深圳招考网
2016-01-11 | 作者: afanda | 来源: 未知 | 共关注:次
各自考考生:
我省2016年4月自学考试定于4月18-19日(周六、日)进行。按省自考办《关于做好2015年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考办〔2014〕51号)要求,从2015年1月份自学考报名报考工作开始,对我省自学考试报名报考方式进行部分调整。现将本次报名报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报考时间
新生报名时间:1月15-20日;
考生(含新生、旧生)报考时间:1月15-25日。
(注:新生报名点及人工报考点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二、报名条件
凡在我省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限制,均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自由选择专业,报考我省自学考试。在押人员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也可申请报考。开考课程及时间安排请见附件1。
三、报名手续
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新生须先办理报名手续才可进行报考。
新生报名分预报名和正式报名两个阶段。
预报名:新生于报名期间自行登录到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stegd.edu.cn/selfec/)进行预报名。预报名时考生录入个人信息和设置个人密码,取得预报名号。新生凭预报名号和身份证到报名点现场进行正式报名。正式报名前,考生必须再次仔细核对预报名信息,如有误,应及时上网修改,否则,一旦摄像后将无法修改。
正式报名:新生预报名成功后于报名期间到我市各自学考试报名点进行正式报名。考生正式报名时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在报名点进行电子摄像,同时打印、确认报名资料,并得到一个唯一的准考证号,考生使用该准考证号码进行报考。
领取准考证:考生报名后,应于4月自考开考前一周左右,凭准考证回执到原新生报名点领取准考证作为参加考试的凭证,根据《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场规则》,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方能入场参加考试,否则不能参加考试。未按要求在指定时间领取准考证的考生,可于4月25日后到深圳自考书店领取,联系电话:83362288、25585222。
四、报考方式
根据广东省文件精神,所有考生可通过5184网站或我市人工报考点(0755-83757950)报考各专业的所有课程。其中,参加主考院校组织的“独立办班、二学历、相沟通、公开(开放)学院、面向农村助学”等各种助学形式的考生,从2015年4月自学考试开始,改为由主考院校汇总各教学点(“独立办班”教学点、“二学历”试点院校、“相沟通”试点高专高职院校、公开(开放)学院教学点、“面向农村助学”教学点)考生报考数据后集体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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