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主页 > 在职硕士研究生专栏 > 广东省内院校招生 > > 正文内容

华南师范大学-音乐表演专业在职研究生进修班招生简章

2015-11-17 |  作者: afanda |   来源: 未知 |  共关注:

   华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的前身是成立于 1988 年的艺术系音乐专业,1990 年成立音乐系,2005年1月成立音乐学院。1992 年和 1996 年先后两次被国家教育部指定为全国高师音乐教育专业教改试点,1995 年获得当时广东唯一的音乐学硕士学位授予点;2001 年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艺术师资培训基地。
  
  音乐学院下设 “ 三系一部一所 ” ,即音乐教育系、音乐表演系和舞蹈系以及基础理论部、音乐研究所。现有音乐学硕士点一个。现教职工 76 人,专任教师 62 人(其中教授 17 人、副教授 18 人、讲师 15 人),博士 2 人(在攻读博士学位 2 人),硕士 26 人,硕士研究生导师 20 人,是一支具有梯队层次和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全院现有全日制本科生 713 人,硕士研究生 65 人,已形成多层面、多渠道的办学规模。学院坐落于美丽的珠江江畔大学城校区,拥有教学面积 1.9 万平方米,新建的音乐厅可容纳观众 700 余人 , 教学环境优美、教学设施一流、师资队伍雄厚。现已是广东乃至华南地区同类院校中规模大、层次高、声誉好的音乐人才培养基地。
  
    为了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有独立从事舞蹈表演研究、教学研究、创编研究及史论研究的高级专门人才。我校将开班2013年音乐与舞蹈学等相关专业在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一、专业方向及课程设置:
  
  方向:音乐表演。课程:思想政治理论、音乐教育学理论研究、英语、音乐教育改革热点研究、音乐教学实践研究、中外音乐史及作品分析、音乐教育学西方音乐史及作品分析。

  二、招生名额:40名(暂定)

    二、招生名额:40名(暂定)

  三、报名条件
 
       我院只招收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考生学历必须符合的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过两年或两年以上学习或工作的人员(从大专毕业到2006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且符合我院对考生提出的业务要求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只能以同等学历资格报考)。

  3.年龄不超过40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可放宽。

  4.其它注意事项
  
  (1)以同等学历资格报考的考生,报名拍照时须交学术论文一篇,通过初试后,复试须另加试两门相关专业的本科专业基础课(笔试)。

  5.考生报名全部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应认真阅读全部公告信息,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具体费用及报名程序请电话咨询:010-65136459。
  
  四、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为2013年10月8日——10月31日,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五、入学考试
  
  1.面向全国招生考试的统考科目及专业考试科目均在华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进行。

  2.考试时间以准考证通知时间为准。

  3.复试时间为4—5月份,以我院通知为准。
  六、录取

       
1.根据初试成绩,按教育部公布的复试基本要求及初试合格分数线择优进行复试。

  2.对复试合格考生按初试和复试综合成绩排队,择优录取。

  3.一般在6月中旬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学制:2年。


>>优惠活动:

自考本科优惠:培训课程(含全部科目)仅需3980元!还赠送一套价值500元的纸质教材!

成人高考优惠:成考大专+自考本科,两者同时报读,学费再减1000元!

     相关文章推荐